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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举办上海市零售药店规范服务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培训会议

【作者:wangjin 发布日期:2024-01-31 09:08:28】



2024年1月29日下午,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举办上海市零售药店规范服务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培训会议。协会执行会长华佳、秘书长蒋金琪、副秘书长王欣出席会议。上海市医保监督检查所副所长耿韬、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所副所长郑颐、上海市医保局价采处章程应邀出席。全市零售连锁、单体企业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蒋金琪主持。




耿韬从医保监管形势及要求、定点药店监管的风险与挑战、医保智能监控与反欺诈进展等方面对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监管情况作了全面介绍。他谈道:监督检查所将围绕加强舆情应对,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强化智能数据监测,为精准监管提供有力支撑;促进药店加强内部管理,做实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和行业自律;开展各类培训,加强医保基金安全宣传五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章程对《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作政策出台背景介绍。她说:随着国家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打通省际间信息壁垒的软硬件条件已经成熟。通过“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的落实,均衡区域间的价格,提高药物的可及性,切实维护患者群众合法权益。



郑颐对本市零售企业开展“四同药品”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规定、要求和各项工作落实的时间节点作详细部署。她说:“四同药品”价格专项治理打破地域价格差,推动统一价格市场的形成,促进了市场竞争规范化,有利于协调药品供应和分配问题。



王欣副秘书长作《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零售药店购买的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范围内涵说明》培训。她表示:协会将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加强行业自律,继续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在行业内,引导定点零售药店规范销售;合理解释说明范围内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及消毒用品并解释好各类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具体内涵。



雷西副总经理谢静从《零售药店服务规范》修订的背景和目的、主要内容、社会效益为参会人员进行宣贯。随着百姓对于自身健康安全需求的不断提升,对零售药店服务专业化要求和服务质量越来越重视,构建量化评价要求的条件已然具备,修订《零售药店服务规范》也是希望通过地方标准的实施有效提升上海零售药店提高规范化服务能力,提升药学服务理念,对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有效,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参会代表感谢协会搭建的交流平台并围绕医保在线支付、药品价格备案等问题进行讨论。


华佳执行会长在会议总结中指出,上海市医保局对医保基金的严格管理为药品零售行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医保智能监控网是对可能出现的违规现象的约束,也是企业防范不正当竞争的外部条件。华会长并对会员企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做好自我管理工作,珍惜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要诚信经营,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三是配合政府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四同药品”价格专项治理工作;四是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及消毒用品内涵说明》和《零售药店服务规范》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希望大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贯彻落实今天的会议精神,加强行业自律,形成公平良性的行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