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首页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文章

关于阳光平台执行议价采购联动的工作提示

【作者:wangjin 发布日期:2022-08-04 10:43:5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药品分类挂网全面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2〕18号),阳光平台将根据药品议价结果,实行议价采购联动。原定于2022年4月1日执行的议价采购联动因疫情防控原因延期至8月1日起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采购订单价格原则上应与最新议价价格保持一致。采购下单日至采购下单前30日内无有效议价或30日内议价价格与采购订单价格不一致的,采购订单将被自动拦截。同时医疗机构应在2个月内完成采购发票的网上验收确认工作。

特此提示。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