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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方式的通知

【作者:wangjin 发布日期:2020-02-12 10:41:52】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精神,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自即日起实行错峰上下班,采取轮流值班的工作模式,并暂停窗口服务,鼓励通过网上办、预约办的形式申报办理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调整:

1、暂停窗口服务,通过网上、微信、电话联系办理。

药师备案挂牌工作全面实行网上办理,现场资料审核延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报名工作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办理;购买标签、绿十字灯箱工作暂停办理;入会咨询等工作通过电话联系办理。

2、不能延后办、网上办的工作,需先进行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视情况予以办理。

综合办公室

64673048

54500321

64333990(带传真)

行业部

64670150

64376054

统计
统计部

64373941

34060302(带传真)

64738307

价格
质量办

64670357

64670149

诚之
培训中心

63290197

63290040

63290645

63290257

 

二、注意事项

1、如非必要尽量不到现场办理相关事宜,

2、如确需现场办理的,请自备口罩、正确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所有进入协会工作场地办事人员必须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并配合登记姓名、单位、手机号、接受体温检测,告知有无重点地区接触史,体温37.3度以下方可进入协会。

4、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不允许进入协会办理业务。

协会接待时间调整为:周一至周五   10:00-16:00

何时恢复对外窗口,请关注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网上公告和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