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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召开本市零售药店药学服务挂牌动员与培训会议

【作者:协会 发布日期:2016-07-25 11:07:51】


7月21日,协会会议室座无虚席,50余名来自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单体药房负责药师挂牌工作的相关人员出席了协会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人员上岗挂牌动员与培训会议。

协会副秘书长严家浩主持会议,就协会《关于上海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师上岗挂牌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解读,并对“上海市医药商业药师备案挂牌平台” 使用进行具体指导和培训。

严家浩指出,药师挂牌工作经过半年多的务虚吹风,现在正式启动,根据上海市食药监管局《关于药械经营企业行政审批系统及药学人员信息维护相关问题的通知》(沪食药监处办2016号) 文件的精神,“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社会共治发展,自7月1日起,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人员信息维护及胸卡制作(执业药师除外)移交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我局将通过新系统与协会进行信息共享,以继续做好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人员监管工作”。

上海医药商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该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协会的办事能力和政府对协会的信任。为此,协会将全力以赴做好这项新的服务工作,让政府放心、会员满意。

他具体就协会的挂牌范围、申领挂牌依据、受理机构、申请管理、申请方法、药师调离与药师胸卡注销、审核、药师胸卡制作与打印等10个方面做了具体讲解。

为了做好与药师挂牌向配套的药师职业行为导向,严家浩还就协会制订的《上海市药师药学服务公约》进行了解释宣传:1、掌握药品知识——正确介绍药品的功效、不良反应、配伍禁忌、注意事项。2、开展药学咨询——主动了解病情、病史、用药情况、过敏史等;熟悉常见疾病的预防知识,提供用药指导。3、合理推荐药品——帮助购药者正确选购非处方药,告知购药者如何使用药品和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4、接受公众监督—— 受理投诉并及时跟踪处理与向公众反馈。5、提高服务技能——参加相关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实施药学服务的技能。

会议提出,医药商业企业的药师,承担着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有效和健康的重要职责,是药品经营企业重要的药学技术力量。协会将与会员企业一起,为营造医药零售行业规范、有序的良好氛围为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