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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协会 发布日期:2017-12-29 11:02:11】





各会员单位:

1228日下午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市场秩序处刘炜处长约见我会蒋金琪常务副会长、严家浩副秘书长就当前做好元旦、春节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为严格执行市商务委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文件沪商秩序秩序[2017]264号《市商务委关于做好本市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沪商办[2017]361号《市商务委关于加强近期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大家严格自查自纠,配合综合排查,全面治理隐患,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治理水平,落实好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各会员单位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可回复协会邮箱:spta001@163.com

联系人:胡雪梅,联系电话:64670151

谢谢大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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